详细信息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东兴税罚〔2019〕41085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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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对人名称 | 广西福中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兴泽源大药房 |
处罚类型 | 罚款 |
处罚事由 | 罚款2100 |
处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 |
案件名称 | 2018-10-01 至2018-12-31 企业所得税(应纳税所得额)未按期进行申报2019-01-01 至2019-03-31 企业所得税(应纳税所得额)未按期进行申报2019-03-01至2019-03-31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)未按期进行申报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50681574595701X |
组织机构代码 | 574595701 |
工商登记码 | 450681200011355 |
税务登记码 | 450681574595701 |
居民身份证号 | 居民身份证 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 苏俏丽 |
处罚结果 | |
处罚生效期 | 2019/5/7 0:00:00 |
处罚截止期 | 2019/5/28 |
处罚机关 |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 |
当前状态 | 2018-10-01 至2018-12-31 企业所得税(应纳税所得额)未按期进行申报2019-01-01 至2019-03-31 企业所得税(应纳税所得额)未按期进行申报2019-03-01至2019-03-31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)未按期进行申报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 |
地方编码 | 11450681MB15259848 |
数据更新时间戳 | 2019/6/17 12:14:2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