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细信息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兴税罚〔2019〕41081号
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兴虎先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处罚类型 罚款
处罚事由 罚款2100元
处罚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
案件名称 2017-03-01 至2017-03-31 、2017-07-01 至2017-07-31 、2017-06-01 至2017-06-30 、2017-05-01至2017-05-31、2017-04-01 至2017-04-30 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所得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7-01-01 至2017-03-31、2017-04-01 至2017-06-30增值税(商业(17%))、企业所得税(应纳税所得额) 城市维护建设税(市区(增值税附征))、地方教育附加(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)、教育费附加(增值税教育费附加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7-07-01 至2017-09-30、2017-10-01 至2017-12-31、2018-01-01 至2018-03-31 增值税(商业(17%))、企业所得税(应纳税所得额)未按期进行申报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6813273600670
组织机构代码 327360067
工商登记码 450681000110926
税务登记码 450681327360067
居民身份证号 居民身份证
法定代表人姓名 罗杰
处罚结果
处罚生效期 2019/4/29 0:00:00
处罚截止期 2019/5/20
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
当前状态 2017-03-01 至2017-03-31 、2017-07-01 至2017-07-31 、2017-06-01 至2017-06-30 、2017-05-01至2017-05-31、2017-04-01 至2017-04-30 个人所得税(工资薪金所得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7-01-01 至2017-03-31、2017-04-01 至2017-06-30增值税(商业(17%))、企业所得税(应纳税所得额) 城市维护建设税(市区(增值税附征))、地方教育附加(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)、教育费附加(增值税教育费附加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7-07-01 至2017-09-30、2017-10-01 至2017-12-31、2018-01-01 至2018-03-31 增值税(商业(17%))、企业所得税(应纳税所得额)未按期进行申报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
地方编码 11450681MB15259848
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9/6/17 12:14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