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细信息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东兴税罚〔2019〕4107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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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对人名称 | 东兴市江平镇海兴环保水泥砖厂 |
处罚类型 | 罚款 |
处罚事由 | 罚款200元 |
处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 |
案件名称 | 2016-03-01 至2016-03-31、2016-09-01 至2016-09-30 城市维护建设税(非市区、县城、镇(增值税附征))、地方教育附加(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)、教育费附加(增值税教育费附加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6-07-01 至2016-07-31、2016-08-01 至2016-08-31 城市维护建设税(非市区、县城、镇(增值税附征)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6-09-01 至2016-09-30 资源税未按期进行申报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2450681MA5LM01M10 |
组织机构代码 | MA5LM01M1 |
工商登记码 | |
税务登记码 | |
居民身份证号 | 居民身份证 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 吴举 |
处罚结果 | |
处罚生效期 | 2019/4/23 0:00:00 |
处罚截止期 | 2019/5/14 |
处罚机关 |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 |
当前状态 | 2016-03-01 至2016-03-31、2016-09-01 至2016-09-30 城市维护建设税(非市区、县城、镇(增值税附征))、地方教育附加(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)、教育费附加(增值税教育费附加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6-07-01 至2016-07-31、2016-08-01 至2016-08-31 城市维护建设税(非市区、县城、镇(增值税附征)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6-09-01 至2016-09-30 资源税未按期进行申报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 |
地方编码 | 11450681MB15259848 |
数据更新时间戳 | 2019/6/17 12:14:2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