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细信息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兴税罚〔2019〕41079号
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兴市江平镇海兴环保水泥砖厂
处罚类型 罚款
处罚事由 罚款200元
处罚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
案件名称 2016-03-01 至2016-03-31、2016-09-01 至2016-09-30 城市维护建设税(非市区、县城、镇(增值税附征))、地方教育附加(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)、教育费附加(增值税教育费附加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6-07-01 至2016-07-31、2016-08-01 至2016-08-31 城市维护建设税(非市区、县城、镇(增值税附征)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6-09-01 至2016-09-30 资源税未按期进行申报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50681MA5LM01M10
组织机构代码 MA5LM01M1
工商登记码
税务登记码
居民身份证号 居民身份证
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举
处罚结果
处罚生效期 2019/4/23 0:00:00
处罚截止期 2019/5/14
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
当前状态 2016-03-01 至2016-03-31、2016-09-01 至2016-09-30 城市维护建设税(非市区、县城、镇(增值税附征))、地方教育附加(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)、教育费附加(增值税教育费附加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6-07-01 至2016-07-31、2016-08-01 至2016-08-31 城市维护建设税(非市区、县城、镇(增值税附征))未按期进行申报,2016-09-01 至2016-09-30 资源税未按期进行申报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
地方编码 11450681MB15259848
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9/6/17 12:14:22